济南:进一步推进济重点行业VOCs治理工作的意见
日前,国际节能环保网获悉,关于进一步推进济南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的意见已经下发。详情如下:
关于进一步推进济南市重点行业挥发性
有机物治理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重点行业VOCs污染防治工作,降低VOCs排放总量,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按照《山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方案》的要求和“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分步实施”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1.到2016年11月底,石化企业完成首轮LDAR工作和VOCs污染源排查工作。
2.到2016年底,VOCs治理项目完成率达到80%以上,已建成治理设施稳定运行。
3.到2017年6月底,石化行业全面完成治理工作,达到《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相关标准和要求。
4.2017年年底,VOCs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全部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机化工企业完成首轮LDAR工作,重点治理项目全部完成,已建治理设施稳定运行,VOCs总收集、净化处理率均不低于90%,VOCs排放总量明显下降,稳定达到相关控制标准要求。
二、整治范围
根据《山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方案》要求,此次整治范围主要包括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
(一)石化行业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C2511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以石油馏分、天然气为原料的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C2651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C2652合成橡胶制造,C2653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以及G5990仓储业等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应参照执行。
(二)有机化工行业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C2520炼焦、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不含直接以石油馏分、天然气为原料的有机化学原料制造)、C27医药制造业、C28化学纤维制造业、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等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应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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