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数字经济2020年规模已达39.2万亿元,占GDP比重38.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媒体 编辑:bainianzhiye 时间:2021-11-04
导读:
11月1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记者获悉,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网上购物、在线教育、远程办公、智慧医疗等全面融入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2020年规模已经达到了39.2万亿元,占GDP比重
11月1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记者获悉,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网上购物、在线教育、远程办公、智慧医疗等全面融入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2020年规模已经达到了39.2万亿元,占GDP比重达38.6%。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吹风会上介绍,近年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业态蓬勃发展,正在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了全球的竞争格局。以数字经济为例,有关白皮书显示,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已达到39.2万亿元,占GDP比重达38.6%。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加速了数字经济发展的进程,网上购物、在线教育、远程办公、智慧医疗等全面融入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和活力。
同时,申长雨表示,这也给数字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相应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发挥专利审查向前激励创新、向后促进运用的“双向传导”功能,完善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专利审查规则,健全相关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制,助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此外,我国将推进实施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工程,探索开展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立法研究,加快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在保护个人隐私和国家数据安全的基础上,更好地促进数据要素合理流动、有效保护和充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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