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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那些影响印刷包装行业发展的政策标准!

来源:必胜网信息中心 编辑:bainianzhiye 时间:2024-01-04
导读: 回首刚刚过去的2023年,与印刷行业相关的一系列政策标准与规划接踵出台,影响并改变着行业的发展。这些影响或将延续到今年,需引起印刷包装企业的关注与重视!

      回首刚刚过去的2023年,与印刷行业相关的一系列政策标准与规划接踵出台,影响并改变着行业的发展。这些影响或将延续到今年,需引起印刷包装企业的关注与重视!

  印刷设备器材进口关税重新调整
 
  2023年1月,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2023年关税调整方案,宣布自2023年1月1日起,对部分进口商品的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和暂定税率进行调整。其中,有关印刷设备器材的进口关税有所调整——对于印刷版材类产品、印前设备类产品,以及印刷设备零配件及辅助设备类产品,全年依然实施零关税;对于数字印刷设备类产品,关税再度下降,自2023年7月1日起,所有产品实施零关税。
 
  2023年12月21日,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外公布,2024年1月1日起,将再度对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最新发布的《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显示,与印刷设备及器材相关的部分产品在2024年1月1日以后,最惠国税率没有调整,保持稳定。大部分印刷设备器材的关税呈现下降趋势,零关税面进一步扩大,由此可见,国产品牌的竞争优势正逐步显现。
 
  《国家印刷示范企业管理办法》上新
 
  2023年1月1日,《国家印刷示范企业管理办法》正式实施,2011年12月6日新闻出版总署印发的《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原认定的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也于2022年12月31日失效。
 
  2023年8月,国家新闻出版署组织开展了2023年国家印刷示范企业评审认定工作,共评审认定24家国家印刷示范企业,其中保障支撑类9家、创新引领类6家、智能制造类5家、专业特色类4家。同时鼓励各地要建立示范企业联系制度,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培育壮大印刷产业发展新动能。重点支持保障支撑类示范企业承担好重大任务印制工作,支持创新引领类示范企业做好创新成果转化,支持智能制造类示范企业推广多场景应用示范,支持专业特色类示范企业巩固提升特异化竞争能力。
 
  13个新闻出版领域罚款事项被调整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取消和调整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等领域33个罚款事项,其中,取消16个罚款事项,调整17个罚款事项。
 
  梳理发现,《决定》调整13个新闻出版领域罚款事项,涉及《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等3部行政法规(具体可点击查看)。
 
  中国全面取消制造业外资准入限制
 
  10月18日,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高峰论坛总结经验、规划未来。其中,“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引发广泛关注。这一举措可以扩大国内制造业发展的合作空间,符合制造业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方向。制造业是外商投资的重点领域。近年来,中国制造业开放的力度不断加大:
 
  ◆ 根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制造业已基本完全开放,仅保留“出版物印刷须由中方控股”和“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两项。
 
  ◆ 2022年1月1日实施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2021年版) 》减至27项,其中禁止类17项、限制类10项,实现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制造业条目清零.。
 
  ◆ 国务院今年8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从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持续加强外商投资保护等六方面提出24条具体措施。
 
  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是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也是先试点再推广的模式。鼓励外商制造业投资,有利于推动中国从制造业大国走向制造业强国,强化中国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中的地位。
 
  《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印发
 
  “以竹代塑”是中国政府同国际竹藤组织共同发起的倡议。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为减少塑料污染提供有效解决途径。《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以竹代塑”产业体系初步建立,产品质量、产品种类、产业规模、综合效益进一步提升,重点产品市场占有率显著提高。
 
  竹子本身也是低碳、可再生、可循环利用的优质材料。由竹子代替塑料,能节约大量木材,非常符合国家循环经济要求和环保政策。“以竹代塑”不仅有助于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也为推动包装行业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有利方向,还为企业探索绿色环保包装的道路指明了新的方向。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新国标落地
 
  为解决食品、化妆品过度包装问题,实现节约环保、减轻消费者负担,利于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1年8月10日发布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为给生产销售企业一定缓冲,给予了2年的过渡期,该标准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实施。此国家强制性标准对食品和化妆品的过度包装进行了限制。新规对包括月饼、茶叶、粽子在内的31类食品及16类化妆品的包装层数、包装成本、空隙率等均做出明确规定。值得注意的是,新标准明确了场景用途,主要适用于上述品类的销售包装,不包括赠品或其他非卖品。后经多地探访,随着新国标落地,相关产品“瘦身”明显。
 
  同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将于2024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明确了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产品和蛋等五大类生鲜食用农产品是否过度包装的技术指标和判定方法。12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联合有关部门召开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工作会商会议。会议指出,当前商品过度包装态势得到初步遏制,但过度包装问题仍将是新一年工作部署的重中之重。
 
  《关于延续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发布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延续实施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相关出版业增值税减免优惠政策延期至2027年:对符合要求的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此外,对其他各类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执行增值税50%先征后退的政策;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对符合要求的印刷、制作业务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2024年,将继续直面这些政策与挑战,你准备好了吗?
责任编辑:bainianzhi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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