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企业将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来源:新文化报 编辑:admin 时间:2019-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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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张旗威出席并解读了《关于加快推进环保产业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围绕四个方面,共提出14条具体措施,涉及环保产业集聚、环保企业创新研发、人才培养、投融资环境等方面。
近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张旗威出席并解读了《关于加快推进环保产业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围绕四个方面,共提出14条具体措施,涉及环保产业集聚、环保企业创新研发、人才培养、投融资环境等方面。
《意见》提出,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对龙头骨干企业重点支持;对满足条件的环保企业,给予相应的贴息支持;鼓励市县政府对税收贡献额度较大的环保企业给予奖励。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建设。推广农作物秸秆还田、发电、燃料制造、造肥、造纸、生物天然气制备等技术与装备。加快发酵饲料、高效有机肥等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水资源循环利用与节水等资源循环利用产业。
在鼓励企业创新研发方面,提出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重点课题给予重点支持;鼓励环保企业与省内外环境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创建技术联盟,开展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等技术研究;支持环保科技小巨人企业加快发展,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60万元的研发投入补贴;给予贷款贴息、上市奖补、贷款担保滚动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环保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给予资金支持。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提出鼓励企业依托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组建产学研一体化的环保科技创新中心并给予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人才在省内转化落地的项目,给予100万~1000万元定向股权投资;以产学研协作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产品的,给予30万~50万元资金支持;对取得环境领域发明专利的研发成果,2年内在省内转化的,给予100万元奖励。
在落实税收、价格等优惠政策方面,提出环保企业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至2021年12月31日,对满足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在创新投融资机制方面,提出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探索建立环保产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发起设立环保产业投资基金,省级财政以出资参股等方式支持参与。优先将符合条件的环保企业纳入省级拟上市(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省级财政给予重点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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