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省VOCs排放标准出台,对印刷行业有哪些要求?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编辑:admin 时间:2019-05-22
导读:
VOCs即挥发性有机物,是导致城市灰霾和光化学烟雾的重要前体物,大多数VOCs具有令人不适的特殊气味,并具有毒性、刺激性,可致畸性和致癌,特别是苯、甲苯及甲醛等对人体健康会造成很大的伤害。在推进大气污染治理的过程中,降低VOCs排放总量、遏制VOCs污染
VOCs即挥发性有机物,是导致城市灰霾和光化学烟雾的重要前体物,大多数VOCs具有令人不适的特殊气味,并具有毒性、刺激性,可致畸性和致癌,特别是苯、甲苯及甲醛等对人体健康会造成很大的伤害。在推进大气污染治理的过程中,降低VOCs排放总量、遏制VOCs污染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近期发布的《河南省2019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简称方案),明确提出“坚持源头控制、过程管理、末端治理和强化减排相结合的全方位综合治理原则,推进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开展涉VOCs重点行业提标改造工作、VOCs整治专项执法检查、推广VOCs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建成VOCs综合防控体系,减少VOCs排放总量”的总体要求。
对于涉VOCs排放的企业而言,深入把握和了解《方案》的要求和重点就非常重要了。
《方案》中对印刷行业的VOCs治理时限要求和执行标准是什么?治理要求又是怎样的?小编已经为您圈点出来了!
时限:2019年6月底前,全省石油化学、石油炼制、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化工、制药等工业企业,全面完成 VOCs 污染治理。
要求:推进印刷行业综合整治。推广使用柔版印刷、胶版印刷等低排放印刷方式。对油墨、胶黏剂等有机原辅材料调配和使用等环节,要采取车间环境负压改造、安装高效集气装置等措施,加强废气收集,有机废气收集率达到 70%以上,在烘干环节,采取循环风烘干技术,减少废气排放,收集的废气要采取回收、焚烧等末端治理措施进行净化处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低浓度有机废气或恶臭气体采用低温等离子体技术、UV 光催化氧化技术、活性炭吸附技术等两种或两种以上组合工艺,禁止使用单一吸附、催化氧化等处理技术。
阅读《方案》全文请点击: 方案.pdfhttp://bisenet.com/uploadfile/201905/21/47153329-771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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