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15”质检活动和违规问题处理情况通报名单来了!
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中宣部印刷发行局在京召开2019年全国印刷复制管理暨“3·15”质检活动座谈会。会上,中宣部中宣部印刷发行局副局长王泉对2018年“3·15”质检活动和违规问题处理情况进行了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开展2018年“3·15”质检活动的通知》《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转请查处部分图书印制质量问题和复制只读类光盘未蚀刻SID码问题的函》要求,国家新闻出版署组织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依据相关法规和标准对图书印制、环保和光盘复制进行了质量抽查,并部署各地管理执法部门对图书印制批质量不合格企业和质检抽查中发现的其他违规企业进行查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质量抽查情况
(一)印制质量
本次活动随机抽取了10个省(区、市)以及部分中央和军队系统在京共100家图书出版单位。其中,北京6家、山西5家、辽宁10家、上海20家、江苏10家、福建5家、湖北10家、广西5家、云南5家、新疆4家、中央和军队系统在京20家。采取在出版单位库房抽样的方式,共抽取500种11035册图书,涉及238家印刷企业。经检测,10个品种印制批质量不合格,涉及10家出版单位和10家印刷企业,批质量合格率为98.00%;55个品种的133册图书印制单册质量不合格,涉及45家出版单位和51家印刷企业,单册质量合格率为98.79%。
(二)环保质量
本次活动从出版单位库房、企业生产现场和图书销售市场,抽取印有绿色印刷标志图书进行检测。共抽取样品59种470册,涉及17家出版单位和35家印刷企业。经检测,受检样品共检出异丙醇等9种目标物质,但均符合标准要求,图书环保质量符合率为100.00%。
(三)复制质量
本次活动采取从出版单位库房抽样或出版单位送样的方式,对光盘类产品进行检测。共抽取样品43种301片,其中,CD类光盘20种140片,DVD类光盘23种161片,涉及20家出版单位和16家复制企业。经检测,12个品种的60片光盘复制质量不合格,涉及9家出版单位和7家复制企业,光盘复制质量合格率为72.09%。
二、违规问题处理情况
(一)对质量违规问题的处理
1.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中国书店出版社、北京尚唐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改正有关违法行为。
2.山西省新闻出版局对山西经济出版社、山西省美术印务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山西经济出版社收回、调换不合格图书。
3.沈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对辽宁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辽宁民族出版社有限公司、沈阳市第二市政建设工程公司印刷厂、辽宁新华印务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改正有关违法行为。
4.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作出警告,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对上海丽佳制版印刷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5.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对南京出版传媒集团南京出版社、南京凯德印刷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南京出版传媒集团南京出版社收回、调换不合格图书。
6.湖北省新闻出版局对崇文书局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咸宁市咸安区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对咸宁市国宾印务有限公司作出停业整顿30天的行政处罚。
7.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对漓江出版社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收回和调换不合格图书。
8.云南省新闻出版局对云南科技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昆明频安印务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云南科技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收回不合格图书。
(二)对其他违规问题的处理
1.廊坊市文峰档案印务有限公司在没有验证印刷委托书的情况下印制《说文解字》一书,且该书批质量不合格。廊坊市安次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其作出停业整顿10天,罚款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200元的行政处罚。
2.三河市西华印务有限公司在未将印刷委托书报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情况下印制《第一人》一书,且变更经营场所未向原批准设立的出版行政部门备案。三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其作出警告,停业整顿,罚款1.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78元的行政处罚。
3.福建光电有限公司在未蚀刻SID码的情况下复制只读类光盘《闽南话口语》等。厦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其他情况
1.珠海经济特区海纳激光制作有限公司生产盗版光盘,厂区已被公安部门查封,负责人已被公安机关逮捕,目前停产停业。广东省新闻出版局未对其查处,已作出书面说明。
2.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未能对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上海叶大印务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查处。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各地管理执法部门要对批质量不合格图书下架、收回、调换情况,出版单位和印刷企业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健全质量管理举措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要于2019年3月25日前,对未能查处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上海叶大印务发展有限公司印制质量问题的情况向国家新闻出版署作出说明。
(二)建立健全跟踪抽查机制
各地管理执法部门要将此次涉及质量问题以及其他违规问题的出版单位和印刷复制企业列入2019年质检活动重点抽查目录。要督促相关单位强化印制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排查潜在风险隐患,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
(三)发挥质检技术监管作用
各地管理执法部门要将质量管理作为加强行业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抓手,通过开展质检活动发现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印刷复制阵地安全。
附件:
1.印制批质量不合格品明细表
2.印制单册质量不合格品明细表
3.复制质量不合格品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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